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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挚:“挺纪在前”贵在真抓实干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25 14:26:00 浏览次数: 【字体:

“挺纪在前”贵在真抓实干
——访常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挚
 

访谈现场

常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挚接受专访
 

近日,常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挚接受了三湘风纪网的专访。

问:据了解,常德抓“两个责任”的责任追究力度很大,请你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对责任落实不力的,我们严格实行“一案三查”。去年以来,全市共对150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72人。比较典型的有:市委610办发生了公款旅游案,我们对主任万革新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鼎城区教育系统发生了上班时间5人打牌案,我们对区教育局局长阮龄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局纪委书记匡永进行了立案调查。

常德市委对落实“两个责任”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今年先后6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春节后工作第一天,市委中心组就集体学习了习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建立了签字背书、专题报告、检查考核等制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我们市纪委班子成员到各单位宣讲“两个责任”20多场次。今年5月份,我们市纪委组成7个督导组,对全市各级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题督导检查。今年8月份又组织各单位向市纪委专题报告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应该说,在抓责任追究之前,我们做到了教育在先、督促在先,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还出现落实责任不力的问题,那就坚决严肃地处理。


问:中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把纪律挺在前面,常德市纪委是怎么做的?

答:今年来,我们站在“三个维护”(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维护干部健康成长、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认真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突出执纪特色,主要做到了“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全面执纪。从盯住少数“烂树”向着眼整个“森林”转变,从重点查“违法”向查“违纪”转变,从“案件线索”向“问题线索”转变,从“查办案件”向全面履行“纪律审查”转变。今年1-9月,全市共收到信访举报2745件,立案839件,同比增长79.3%;其中涉及处级干部43人,增长524%;结案623件,增长67%;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58人,增长91.1%,全面涵盖了《纪律处分条例》涉及的10大类违纪行为,其中贪污贿赂类案件仅占9.6%,非移送司法机关案件占到立案数的97.9 %。二是坚持抓早抓小。市纪委建立了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创新开展了信访举报件统一登记、统一交办、统一排查、案件线索统一管理、上级交办和领导批示件统一报结“五统一”制度,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同时,我们还坚持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今年市纪委共实施诫勉谈话、函询86起,通报曝光各类典型案件82起,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了常态。三是坚持快查快结。我们把快查快结、快进快出作为转变执纪方式的关键来抓,今年全市查结的案件中,从立案到结案的平均时间为72天,低于全省85天的平均水平。

常德市纪委对“四风”问题始终保持了零容忍的态度,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建立了交叉互查机制。市纪委牵头,从区县(市)抽调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若干暗访组,采取不打招呼、不搞陪同、直达现场、直查情况的方式,对每个区县(市)的作风进行交叉互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反响好、威慑力大。两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92起,处理党员干部47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80多起。我们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今年集中开展了扶贫开发、征地拆迁等12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了石门县蒙泉镇将军山村支部书记骆元焕、村委会主任闫凡林侵占集体资金等一批典型案件。


问:2009年常德市作为市一级唯一的试点单位推行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近年来,在纪检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常德主要抓了什么工作?

答:一是在2009年改革的基础上深化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体制。最近,出台了《关于深化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纪委派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撤销了原来的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对36家市直单位实行“点对点”派驻,由市纪委实行人、财、物、事一体化管理。也就是说,派驻机构在驻在部门工作,但都是我们纪委的人,干的也是纪委的活儿。《实施意见》还明确规定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同一单位同一职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必须轮岗交流;其他工作人员在同一单位同一职位连续工作5年的,也必须轮岗交流,这就避免了在一个单位久了、人变熟了,不好开展监督的问题。

二是不断深化三转,切实转变监督方式。过去出现纪委“包打天下”的局面,我们把自己和业务部门捆绑在了一起,也就是把监督权与行政权捆绑在一起,甚至以监督权代替了行政权。现在对各部门的业务监管责任,纪委不能包办和代替,纪委主要通过“再监督”、“二次监督”,及时发现主管部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这里要避免走入一个误区,似乎讲“再监督”就是不要事前、事中监督,不要过程监督,而只抓事后监督、结果监督。纪委监督应当是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哪里有纪律哪里就有纪委监督。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应当制止而没有制止,致使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出现严重的腐败问题或不正之风,同样要追究纪委责任。近年来,我们更多地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对发现的个性问题或共性问题,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提出整改建议,或者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还综合运用巡视、审计、专项督查、信访举报、线索排查等措施,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总之,纪委监督的基本规律就是发现问题、调查处理、执纪问责、完善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有效地发现、调查和解决问题,这才是我们转变监督方式的本意和本质要求。


三是把今年定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提升年”。委局机关每月开展一次“业务讲堂”;7月举办乡镇(街道)纪委书记专题培训班;8月组织全市处级以上纪检干部到北京大学接受培训;9月组织各区县(市)纪委业务骨干120余人到省纪委培训中心进行集中培训。全市17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中,受训面达到了60%以上。同时,强化内部监督,查处了汉寿县纪委违规办案、石门县纪委原第三纪工委书记王恩川违规赈酒等一批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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