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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临纪通报第3期

来源:临澧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12-29 16:07:45 浏览次数: 【字体:

临  纪  通  报

第 3 期

 

中共临澧县纪委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关于4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扎实开展转作风、刹歪风、树新风专项整治,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县委政法委原副书记何柏林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0年,何柏林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分管综治工作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先后多次收受下属单位负责综治工作人员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5.9万元。何柏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11月,何柏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 县殡葬事务中心原主任文湘平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6月27日上午(周六)文湘平过生日,由单位工作人员驾驶殡葬事务中心公用车辆(号牌为湘JA2515)搭乘人员前往修梅镇某农庄用餐。期间,因殡仪馆有事需用车,公用车遂返回县城办事,办完事后,公用车再次返回聚餐点将部分聚餐人员接回县城。以上公车私用行为构成了违反廉洁纪律错误,文湘平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文湘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11月,文湘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湖南金德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梅光元违规借贷谋利问题。2018年8月,梅光元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资金50万元,事后在13个月内共收息谋利12万元。以上行为构成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错误,梅光元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1月,梅光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 原太平街道(筹)铁锣堰社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20年6月,铁锣堰社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主题党日活动之名变相公款旅游,造成不良影响,构成了违反廉洁纪律错误。时任铁锣堰社区党支部书记陈宏灯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时任铁锣堰社区报账员李素珍对此负直接责任,陈宏灯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2年9月,陈宏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素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涉及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公车私用、违规借贷谋利、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反映出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做“耳旁风”,视纪律为“稻草人”,“四风”问题防反弹、防变异任务依然艰巨,必须下更大功夫,反复抓、抓反复。全县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节点为“考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纪律意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扛牢扛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永远吹冲锋号。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按照转作风、刹歪风、树新风专项整治要求,以实际行动狠刹“五种歪风”。要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深挖细查风腐一体问题,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纠树并举、破立并进,切实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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