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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临澧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2-04 10:01:02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临澧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临澧县融媒体中心干部邓建龙利用职务影响调用单位工作人员为私营公司提供管理服务等问题

邓建龙在担任临澧县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期间,2014年7月至2019年2月,邓建龙利用职务影响多次调用单位工作人员为私营公司营利活动提供管理服务;在兼管临澧县安福购公司和兼职临澧县广卫公司总经理期间,额外获取薪酬、津贴共计52720.87元。2020年8月,邓建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临澧县审计局一级主任科员胡成章违规收受礼品烟等问题

胡成章在担任临澧县城投办主任期间,2017年底至2018年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烟20条,价值18000元,以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月,胡成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3、临澧县城投办工作人员、湖南金德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梅光元违规收受礼品烟、违规给管理服务对象借款获取大额回报等问题

2017年8月至2019年底,梅光元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天下香烟14条,价值12600元;违规给管理服务对象借款,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以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月,梅光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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