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通报3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履职不力典型案例
近日,临澧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履职不力典型案例。
1、临澧县四新岗镇生保办邹晓毛、杨关清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至2016年,四新岗镇生保办主任邹晓毛和时任生保办工作人员杨关清不认真履职,对申报对象的调查核实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8名村干部违规获得补助资金9.1万元,邹晓毛和杨关清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1月,邹晓毛和杨关清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临澧县望城街道楚城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主任欧明华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欧明华在担任原望城乡楚城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不正确履职,违反湖南省《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确定工作的通知》规定,将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申请条件的村民徐远茂列为补助对象并上报,致使徐远茂获得补助资金4000元。2018年9月,欧明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临澧县修梅镇高桥村党总支委员吴传炎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吴传炎不正确履职,违反湖南省《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确定工作的通知》规定,将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申请条件的村民吴传元列为补助对象并上报,致使吴传元获得补助资金和贫困户配套资金共计21000元。2018年10月,吴传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临澧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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