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临纪通报第10期
临 纪 通 报
第 10 期
中共临澧县纪委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
通报13起违纪案件
合口镇芭茅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邓纯明安全生产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6月,合口镇安监站、综治办、派出所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时,发现芭茅社区7组村民胡某庭、卞某春进行花炮内筒压笛音非法生产,被公安机关查处。邓纯明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巡查不力,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7月,邓纯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合口镇龙岗村党总支书记李文化安全生产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6月,合口镇安监站、综治办、派出所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时,发现龙岗村双三组张某华进行花炮组盆串引的有药工序非法生产,被公安机关查处。李文化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巡查不力,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李文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安镇南闸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刘波不正确履职问题。2015年12月至2018年6月期间,新安镇南闸社区党员黄开国(已开除党籍)与裴宏兵等6人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手段在南闸社区南一组内强行参工参运,强迫交易,刘波不予制止,并在调解中放任和协助其非法获得1万元。2018年10月,刘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烽火乡原三门湾村套取财政奖补资金、村集体收入不入账等问题。2013年8月,烽火乡原三门湾村党支部书记雷志加、村委委员兼报账员雷金武、治调主任石瑞刚编造虚假资料,套取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5万元,用于村级非生产性开支。2014年,雷金武将村集体收入4万元不入账,其中3.55万元用于村级工程支出,0.45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11月,雷金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雷志加、石瑞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合口镇三元口社区党总支书记李健单位收入未入账等问题。2016年12月至2018年3月,李健在担任合口镇敬老院院长期间,违反会计法规,未将敬老院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费及其他资金51.97万元收入及时缴存入账,其中账外坐收坐支26.11万元用于敬老院生活费、维修费等支出。2018年9月,李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停弦渡镇副镇长苏基兵套取专项资金问题。2011年11月至2016年3月间,新安镇古城村编造虚假资料套取民政专项资金30.85万元、套取“一事一议”专项资金8.8万元,全部用于村级建设支出,时任新安镇古城村支部书记苏基兵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0月,苏基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原安福镇水利管理站站长吴金娥贪污小农水项目工程资金等问题。2011年至2012年,吴金娥利用经手、保管小农水项目工程资金的便利条件,以争取工作经费的名义通过工程过账的方式,贪污“小农水”项目建设资金1.15万元,并违规发放补助。2018年11月,吴金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新岗镇马家村套取项目资金问题。2015年,四新岗镇马家村采取虚列土地、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资金45.1万元未入账,其中0.5万元被时任村支部书记杨国辉非法侵占,其余资金主要用于村级非生产性开支。2018年11月,杨国辉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原马家村支委、村会计夏钰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马家村妇女主任、计生专干史金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新岗镇柏枝台社区叶家湾组执行国家惠农政策走样问题。2014年至2017年,柏枝台社区(原柏枝乡群乐村)叶家湾组通过户主会商议后,自行将该组农业“三项补贴”按“土地一半、人口一半”的核算方式分配发放到户,导致部分群众利益受损,时任群乐村党支部书记姚勇、时任群乐村会计叶金华、叶家湾组组长叶明柏未正确履行职责,对此分别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8年9月,姚勇、叶金华、叶明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新岗镇政府工作人员邹晓毛、杨关清危房改造工作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至2016年,四新岗镇生保办主任邹晓毛、工作人员杨关清在负责镇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危房改造对象调查核实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该镇8名村干部伪造资料申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合计骗取农村危改补贴资金9.1万元。2018年10月,邹晓毛、杨关清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望城街道和平社区套取工程资金问题。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间,望城街道和平社区(原望城乡同欢村)在5个村级项目工程中虚列工程量,共计套取资金13.62万元,望城街道和平社区党总支书记郭平(时任同欢村党支部书记)、原同欢村支村委成员刘学柏分别负有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2018年9月,郭平、刘学柏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太浮镇中学教师朱良富在编不在岗问题。2015年9月,朱良富以身体患病和家庭困难为由申请调整工作岗位,被学校安排在门卫岗位上工作。2015年9月学校开学后,朱良富由其妻子代班,自己在外有偿代课取酬,直至2018年6月才返岗上班。2018年10月,朱良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新岗镇党委书记樊双明,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银安防控非洲猪瘟工作履责不力问题。11月1日,市政府督查组对四新岗镇境内防控非洲猪瘟斋阳桥检查站和一号大道检查站进行了督查,发现一号大道检查站当天工作台账登记不完整、未安装自动消毒喷雾器、值班人员未在室外值守等问题,樊双明作为四新岗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指挥部政委,未按工作要求进行督导,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曹银安作为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有效督促整改,对此负直接责任。2018年11月,樊双明、曹银安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