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欢迎来到 临澧县纪检监察网 !
您的位置: 首页 >监督曝光>详细内容

2018年临纪通报第6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20 16:20:0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6期

 

中共临澧县纪委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通报12起违纪案件

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副经理党先青等安全生产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3月3日上午,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熟料车间窑尾烟囱管道防腐维修过程中,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公司副经理党先青、安全环保部部长左权学对外包工程施工方安全监管不到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8年7月,党先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左权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安镇樟木社区安全生产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5月31日下午,常德市安监局接群众举报,在新安镇樟木社区查处一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半成品作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新安镇主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何玉、驻村干部李祥智、社区党总支书记黄卫华、社区两委委员熊双初未正确履行职责。2018年6月,何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祥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卫华、熊双初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修梅镇高桥村村委委员郭志葵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上半年,郭志葵在任原凉水村支村两委委员期间,明知自己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条件,仍以其家人名义申报,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000元。2018年7月,郭志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安镇新西社区党员何诗明非法行医问题。1981年至2012年,何诗明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医疗活动, 2014年1月被县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刑罚。2014年至2016年12月,何诗明仍然继续非法从事医疗活动,被县法院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2018年7月,何诗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修梅镇中学副校长黎世泉提供虚假证明问题。2017年上半年,黎世泉在职称评定中,委托他人伪造二级甲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被市教育局发现。2018年7月,黎世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烽火乡将军山社区党员刘云殴打他人问题。2018年4月15日,刘云因“153”晚稻谷种经营权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伙同其兄共同殴打他人至轻微伤,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7月,刘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交警大队党组副书记、教导员徐文斌等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3月5日上午11时57分许,县交警大队违章处理大厅前发生办事群众被社会人员殴打致伤事件,造成恶劣影响。县交警大队当日值班领导徐文斌未按规定坚守值班岗位,未正确履行值班领导职责,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到位;县交警大队干警江立波着警服在现场围观,未进行实质性制止。2018年7月,徐文斌、江立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安福电影公司经理张劲松违规经营问题。2017年8月,张劲松在全县清理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中,主动向组织填报了自己在停薪留职期间投入49.8万元入股大禹公司,占股4.94%的情况,但没有按规定主动退出股份,且继续参与公司经营活动。20187月,张劲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太浮镇万福村套取挪用粮食补贴资金问题。2016年7月,太浮镇万福村通过虚报2015年双季稻播种面积68户875.5亩的手段,套取双季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5.3213万元,用于村级支出。2018年7月,万福村党总支书记张新舫、支村两委委员祝珍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烽火乡原分水村党支部书记张兴涛等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08年10月,烽火乡原分水村支部书记张兴涛与原村委委员张跃平利用经手山林流转费职务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手段,共同侵占村集体资金3.5万元,其中张兴涛2.5万元,张跃平1万元。2008年,张兴涛、张跃平及村委委员吉开成在东常高速修建期间,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5.71万元,用于原分水村非生产性开支。2018年6月,张兴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张跃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吉开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望城街道临安村党员朱传云吸毒问题。2017年10月中旬、10月底、11月上旬、11月23日,朱传云4次分别伙同他人吸食毒品,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二十日。2018年7月,朱传云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县残联退休人员张晓琼赌博问题。2017年10月18日,县残联退休人员张晓琼利用麻将作赌具,伙同他人在县安福街道泉坪路宫廷花苑某茶馆内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受到行政拘留十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7月,张晓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