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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通报1起村干部私自截留村集体收入设立小金库典型案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25 08:43:00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临澧县纪委通报了1起村干部私自截留村集体收入设立小金库典型案例。

 经查,2015年上半年,原任临澧县柏枝乡青山村党支部书记胡松友通过租赁部分农户的山林进行种植开发,利用赚取土地租金差价和收取协调费用的方式为村集体获利17.9985万元。2016年6月,原柏枝乡青山村合并到四新岗镇双龙村,胡松友落选村支部书记,担任支委,联合几名原青山村干部采取不申报收入和公款私存的方式,私自将这笔结余资金存入个人掌管的小金库里,未上缴镇村账代理中心。2016年底至2017年期间,胡松友安排原村会计在小金库中,支付原青山村产生的费用16.6276万元,结余的1.3709万元仍然私存在个人小金库中。2018年5月,胡松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收缴镇财政。(临澧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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