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通报1起财政干部私分公款典型案例
近日,临澧县纪委通报1起财政干部私分公款典型案例。
2015年9月至10月,时任修梅镇财政所所长侯洪喜,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时任修梅镇财政所总预算会计田慧,采取隐瞒收入的手段,合谋私分公款总计622362元,其中侯洪喜个人分得300000元,田慧个人分得322362元,两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2017年12月,侯洪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田慧受到开除公职处分,两人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临澧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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