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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通报4起“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典型案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9 09:52:0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临澧县对4起“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临澧县佘市桥镇安监站站长谭传喜、工作人员杨军向企业违规收费问题。2015年3月至2016年10月,临澧县佘市桥镇安监站以保证金、罚款等名义先后三次违规收取祥丰烟花鞭炮有限公司、文家燃料厂等企业26500元。2016年12月,谭传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临澧县控违拆违办副主任邹国清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临澧县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处置县城规划区内6起违法违规建筑问题过程中管控不到位、采取制止措施不力,导致了孙圣科等7户居民违法违规建房的事实。2017年6月,邹国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临澧县修梅镇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办主任肖峰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临澧县修梅镇辖区内存在三家畜禽散养养殖场未经环保部门环评和畜牧部门备案及其中一家违法排污等问题,该镇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办主任肖峰对此情况不知情,更没有发现和制止上报,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5月,肖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临澧县环保局监察一中队队长王复生、停弦渡镇城建环保规划站站长黄青山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临澧县停弦渡镇境内的明华、新华、红岩、三联等4家塑料粒子厂存在污染防治不到位、违法超标排污等问题,县环保局监察一中队未按时限督促上述企业申请竣工验收,未采取责令停产或处罚措施,停弦渡镇城建环保规划站未对其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导致企业违规生产。2017年5月,王复生、黄青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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