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通报4起国家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
近日,临澧县纪委对4起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临澧县刻木山乡政府工作人员张国清酒驾问题。2017年5月10日,张国清酒后驾驶牌号为湘J5ZF26小型轿车行至省道3041公里刻木山乡路段,被交警当场查获,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7年9月,张国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澧县望城卫生院工作人员江从银酒驾问题。2017年3月31日,江从银酒后驾驶车牌号为湘J5JM01小型轿车行至临澧县安福路的火车站路口至九龙路路段,被交警当场查获,2017年9月,江从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澧县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局科员苏峰酒驾问题。2017年7月25日,苏峰酒后驾驶牌号为湘J5YY37的小型汽车行至临澧县九九公路路段,被交警当场查获,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7年10月,苏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临澧县烟花局工作人员郑大国酒驾问题。2017年5月24日,郑大国酒后驾驶牌号为湘J5J179私家车经过县安福镇人民街中心花园附近路段时,被交警当场查获,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7年11月,郑大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临澧县纪委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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