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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通报1起破坏生态环境典型案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24 08:30:0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临澧县通报了1起破坏生态环境典型案例。

 2017年5月15日晚8点左右,临澧县太浮镇纪委在工作中发现,太浮镇响水村党员杨承坤私自点火将自家秸秆焚烧,被镇、村干部巡查发现并制止。第二天晚8点左右,其爱人郭么妹仍然不听村干部劝阻,再次焚烧秸秆,被正在巡查的市环保巡查组发现。杨承坤,男,汉族,1954年12月出生,临澧县太浮镇响水村人,小学文化,1999年6月入党,1981年1月至今任响水村许家组组长。杨承坤身为中共党员、许家组组长,明知不能露天焚烧秸秆,却违反国家环保法规,并且宣传工作不到位,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7月,经研究,决定给予杨承坤党内警告处分。(临澧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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