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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公安局原危爆大队队长刘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22 14:47:00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临澧县纪委对临澧县公安局原危爆大队大队长刘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常德市纪委对该案实行了提级办理。

 经查,刘伟在担任临澧县公安局危爆大队大队长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失职, 滥用职权,违规收取企业费用私设“小金库”; 违反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在自己分管的领域和业务范围内投资入股、高息放贷并获取巨额不当利益,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

 刘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临澧县纪委、临澧县监察局决定,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给予刘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临澧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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