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森林公安局党支部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8日至11月1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临澧县森林公安局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1日,县委巡察组向临澧县森林公安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森林公安局党支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对巡察反映的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严格的要求,确保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县森林公安局党支部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从政治上改。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支部4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形成上下联动、系统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坚持统筹结合,确保整改实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既盯紧具体问题精准发力、确保实效,又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把抓好巡察整改与聚焦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起来,与民辅警队伍教育相结合,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森林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真抓实改保障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带头剖析检视。2024年1月,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组指出的10个问题,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率先垂范剖析检视。二是先后4次召开支委会以及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坚定不移把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坚决做到改彻底、改规范、改到位,用高质量巡察整改成效彰显高度的政治自觉。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0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思想政治建设不够深入,工作落实还存在差距
1.理论学习还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1)分管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理论学习抓的不紧,没有做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2)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1-4月按照要求开展“第一议题”学习9次。(3)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2024年1-5月,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5次集中学习讨论,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党员进行微宣讲。3月,安排了1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研讨,并理论结合实际,3月12日植树节,组织支部党员到太浮山风景名胜区浮雕广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4)抓好党员个人自学。党员干部以“学习强国”、“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红星云”、“保密观”APP等平台为依托开展自学。
2.履职尽责还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1)分管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存在一定的片面性;责任感不强、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不足,全局性谋划的本领不强。(2)分管班子成员对责任民警进行了批评教育。(3)进一步落实全县打击整治“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协作。2023年以来,移交县林业局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狩猎、失火案件3起3人,移交农业农村局非法捕捞案件2起2人。2023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移送我局污染环境案件3起3人,均已经予以行政拘留。(4)案件办理较为缓慢的问题。目前已经移送起诉6起6人,6月底移送起诉2起2人,年底全部完成。(5)加强与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作,开展野生动物专项查处行动。2024年1月26日上午,县森林公安局、县林业局、县市监局开展了打击非法狩猎、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出动执法车辆4台,执法人员20人,突击检查县第一市场和朝阳市场。重点检查市场内是否存在“野味”“河鱼”等字样的门店招牌,是否存在非法售卖野生动物、河鱼的情形,并详细向商贩和顾客宣讲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未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新安、合口等派出所对农村集市、城镇农贸市场开展排查巡查,杜绝公开、规模售卖野生动物、野生鱼的情况。1月30日,县森林公安局联合烽火派出所查获1起架设电网非法狩猎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2人,已移交县林业局执法大队处理。(6)加强与市公安局的衔接。市公安局“6.01”污染环境案专案组将涉及我县嫌疑人的查处交由我局办理。我局联合县公安局安福派出所、新安派出所、合口派出所正在办理。(7)制定了《森林火灾处置制度》,并组织民辅警进行学习。2024年春节、清明节期间我局认真开展宣传、隐患排查。今年以来,没有发生较大森林火灾。
(二)反馈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深入,日常管理还存在不足
3.“两个责任”落实还有欠缺。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1)分管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进取精神有所退化,有得过且过、明哲保身、少干事不出事的错误思想倾向。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没能很好地做到扛着责任往前走、带着大家一起干。(2)压实主体责任。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部署相关工作,制定了《临澧县森林公安局2024年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重新梳理和排查本单位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3)加强队伍教育管理。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观看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片,以集中性纪律教育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多次召开民辅警会议,强调“两带头五整治”,要求民辅警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深化纠治“四风”,严格执行规矩禁令。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民辅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4)清理、修订相关制度。对单位现有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重新修订了请休假、婚丧嫁娶、车辆管理等机关管理制度,印发了《临澧县森林公安局机关管理制度》。
4.作风建设有待改善。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1)分管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没有体察实情、全面掌握情况不够,没有完全做到心中有数;进取精神有所退化,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查办案件采取“柔性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2023年11月,湖南法治报、湖南长安网分别进行了报道。(3)强化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民警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2024年1-5月,组织民、辅警参加省局4期“业务大讲堂”培训。2022年、2023年连续被省森林公安局评为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县级森林公安机关。(4)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班子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专题研究、全面部署本单位干部作风建设工作。(5)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发现党员干部在作风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心谈话,批评提醒。2024年1-3月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36人次。(6)针对“会纪会风有待改进”问题,当事人已经在单位班子会议上公开检讨。(7)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强化值班人员责任,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各部门部署的创文明卫生县城、“新年长安 警灯闪烁”专项行动等中心工作。
5.日常管理还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1)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进取精神有所退化,有得过且过、少干事不出事的错误思想倾向。(2)班子成员对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要加强工作责任心。(3)整章建制。2024年3月,修订了车辆管理制度,2024年1月,建立了《临澧县森林公安局车辆台账》,保险、年检情况及时登记。(4)严格执行《森林公安局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管理制度》。班子成员带头,按规定设置办公室空调温度,上班期间,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逐间办公室检查,确保落实到位。下班前,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逐间办公室检查门窗、水、电脑、空调等关闭情况。(5)班子成员带头遵守《森林公安局上班工作制度》《森林公安局着装管理制度》等制度,按时打卡,规范着装,带头遵守上班纪律,办公室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三)反馈问题:财经法律法规执行不够严格,财务管理还欠规范
6.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1)分管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存在一定的片面性。(2)2024年2月,分管工会班子成员对局工会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3)2024年2月,组织单位工会财务人员开展培训,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管理规定。(4)组织人员对近3年工会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未发现其他支出非工会费用的问题。(5)严格执行工会活动相关规定。2024年,所有工会活动开餐不再发放误餐补助,以餐饮发票规范入账。(6)针对“支出方式不严谨”的问题。从2024年1月起,严格执行刷公务卡或转账支付工会费用。
7.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到位。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1)分管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存在一定的片面性。(2)2024年2月,分管班子成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3)2024年3月,修订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管理。(4)2024年2月,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学习《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政局《常德市2023-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关于2022-2024年度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保险、维修、装饰美容和租赁有关事项的通知》《临澧县森林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等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
8.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1)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存在一定的片面性;进取精神有所退化,有少干事不出事的错误思想倾向。(2)班子成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3)对近3年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进行了全面清理,未发现其他新的问题。2024年2月,当事人退缴了重复报销的交通费,已上缴国库。关于公务接待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今后将严格执行《关于明确全县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审核公务接待函、接待审批单、菜单、发票等要素。(4)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报销审批制度。2名劳务提供者补开了发票。(5)2024年3月,组织全局民、辅警开展机关管理制度培训。学习临澧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澧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明确全县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6)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批报销,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并签字,对报销票据要素不齐的予以完善,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予报销。
(四)反馈问题:领导班子核心引领不够,基层党建工作还有欠缺
9.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1)主要负责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带头作用发挥不够。(2)2019年5月后,县委配齐了临澧县森林公安局党支部班子,班子一直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每次班子会均作了详细记录。(3)修订了《临澧县森林公安局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重大经济支出的范围、标准和集体决策程序,严格规范大额支出事项,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召开班子会集体研究,没有会议记录的大额资金不予支付。
10.党建基础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1)分管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进取精神有所退化,有得过且过的错误思想倾向。(2)制定了2024年“一月一片一课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方案,2024年已经严格按照方案开展了6次活动。(3)2024年,我们严格按照《基层党建工作清单》,认真抓好困难党员慰问、党费收缴、志愿者活动等各项党建工作。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党支部领导班子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抓整改。下阶段,县森林公安局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负责、亲自过问、亲自督促,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还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调度,确保按照计划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抓整改。整改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警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追责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5829119;邮政信箱:临澧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电子邮箱:360001307@qq.com。
中共临澧县森林公安局支部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