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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 巡察整改实行“四定五用”

来源:临澧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2-08 08:39:43 浏览次数: 【字体:

 在日前召开的临澧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汇报会上,县委巡察办对前段巡察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巡察问题整改进行部署。四新岗镇等5个乡镇党委书记、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负责人、纪委书记,县扶贫办等8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负责人,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各联系纪检监察室主任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会议。

 据悉,为推进整改落实,此次巡察问题情况采取“双通报”方式进行,即县委巡察办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情况专题通报;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移交巡察发现问题通报。

 “巡察问题整改一定‘直沉到底’,做到‘四定’:定方案、定时限、定职责、定要求。巡察成果要做到‘五用’:在专项整治中运用、在线索处置中运用、在考核任免中运用、在整章建制中运用、在宣传教育中运用”。这是临澧县委提出的明确要求。

 为保证巡察整改工作实效,县委巡察办要求,在整改中要落实好“四个责任”:即履行主体责任、杠起监督责任、夯实管理责任、严肃督查责任。巡察整改不“搞形式、走过场”,体现政治高度,显现纪律硬度,呈现精准程度。

 “下步巡察整改,我们一定要有更高的站位。深化对专项巡察的认识,对移交通报指出的问题迅速整改,对整改进度及时反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目标”。问题整改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如是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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