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欢迎来到 临澧县纪检监察网 !
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之窗>巡视巡察>详细内容

中共临澧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临澧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2-08 08:39:4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 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6月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食药工商质监局进行了巡察,并于2018年8月3日向食药工商质监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工作情况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突出巡察整改的政治性、实践性、具体性,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做到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落实,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局党组把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局上下深刻把握巡察反馈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尽全力抓紧抓好。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会议,深入研究、谋划整改工作,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将整改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员,各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积极推动整改落实。

 (二)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局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领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承担起来,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人事股、办公室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门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等日常工作。

   (三)统筹推进,狠抓整改落实。采取随机抽查、进度调度、定期验收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底目标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严肃追责问责。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组交办我局6个方面17个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理清党组会议与局长办公会的会议范围和责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党组集体研究制度;二是将党组会议及局长办公会议严格分开,不合并召开。明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和纪要,分别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记录员对各班子成员的发言全部照实记录,不漏记、不省略。三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身份意识。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契机,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利用局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和例行谈话、“两同时”谈话等契机,开展对班子成员进行教育提醒。2018年9月下旬,党组书记潘绪庆同志分别与班子成员进行了增强“四种意识”的提醒谈话,班子成员的大局观念和建言意识明显增强。五是在党组会议上研究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时,在会前将议题提交给班子成员认真思考。无论是谁分管的工作都要求认真对待,从工作实际出发深入思考;六是在会上各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议定事项的决定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党内政治生活战斗性不强的问题

1)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问题不深刻、批评不真诚、整改措施不具体,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政治责任感;二是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2)“食品安全执法办案说情风”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出台了《临澧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事权划分与执法办案规定》,实行重大案件集体审理、执法办案责任追究等执法制度。二是每周一上午召开案审会议对重大案件进行集体审理。三是坚持依法办案,实行责任追究,杜绝说情风,凡发现办人情案的严格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3.开展党员强党性活动不深入的问题

1)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活动、签阅文件等称呼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要求在党内一律称同志,在文件签阅和会议记录等过程中不出现职务称呼。

2)局党组在教育管理党员上要求不严、措施不力,党员在熟记入党誓词、佩戴党徽等基本要求方面落实得不够好。

整改落实情况:在开展党内活动时坚持佩戴党员徽章,党员积分管理实行了常态化、制度化,并纳入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考核内容。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修订和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分为4个专题进行学习,由张若凡、唐小凡、范兵辉、刘芳具体实施主讲。二是邀请政治宣讲员宣讲等方式开展中心组学习,2018年庆“七一”活动时,聘请了县委宣讲团成员、党校副校长王立军同志为全体党员干部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宣讲报告;三是规范中心组成员学习记录,按照县委宣传部规定的中心组学习记录格式进行记录。同时,在每次中心组学习之后,由人事股对各班子成员的学习记录及心得体会撰写情况进行检查。

5.对党员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和完善了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各支部明确了一名党建专干;二是为党员干部统一配发了政治学习资料和专用学习笔记本;三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按要求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课时;四是对学习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在2018年9月中旬,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若凡带队,对各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支部“五化”标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各支部完善了活动阵地(有活动场地、有制度牌子、有资料柜、明确了专干);二是对各支部书记及党建专干进行了一次集中业务培训,就“三会一课”活动开展要求进行了要求;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对凡发现工作随意、不按照要求开展党组织活动的单位将取消年底评先资格。各支部都规范了“三会一课”活动,并按要求组织开展了政治理论学习。

7.干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人员混岗现象严重。

整改落实情况:对机构改革以来,未取得参公身份的事业编制人员,向县政府法制机构申报授权同意参加全省执法资格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对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安排在后勤服务岗位。目前,全局共有151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证。2018年,新申报了9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对当前存在的人员混岗问题,我局将积极向县编委办反映,争取政策支持,确保整改到位。

2)研究干部任职不严谨,存在研究后未及时发文的情形。

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的干部任免补发了文件。今后,将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管理规定,规范干部任免程序,对人事任免及时行文。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8.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1)公务用车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出台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由办公室对公务用车进行统一管理。二是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建立公务车辆使用台账;三是公务车辆只能用于行政执法、应急处理、投诉举报,其他一律不得使用公车。

2)干部考勤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指纹打卡签到,一周一通报。监管所上下班时间与各乡镇同步,实行纸质签到,每月底向县局报告考勤情况。二是将干部职工考勤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三是明确由人事股辛春兰同志负责考勤工作。

3)落实相关规定有欠缺,如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报告单备案审批没有执行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治理违规赈酒相关规定,建立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报告备案登记审批台账,并明确由人事股辛春兰同志专门负责。自2018年以来,全局没有出现违规赈酒和不按规定备案的情况。

9.“四风”问题严重的问题

1)违规发放补贴奖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报销和发放。二是严格执行工会相关规定,规范工会经费管理,规范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发放方式。

2)私车公养现象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车改革相关规定,规范交通费使用,杜绝私车公养;二是只保留31个具有行政执法、消费维权、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公务油卡,其他油卡已全部注销处理;三是执法车辆运行费用纳入全县公务用车集中管理。

10.经济环境最优意识不强的问题

1)对服务意识不强,离行政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已清理并重新编制办事服务流程35项,并在政务外网上向社会公开;二是向社会公开企业办照时间不超过3天,材料齐全的已做到100%当场办结。自整改以来,政务事项办事时限100%在3天内办结;三是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让群众最多跑一次或者一次也不用跑。在政务大厅现场设置企业自助登记液晶触摸机一台,自动识别身份机一台,做到让群众随到随办;四是将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事项统一下放到基层所办理,尽量让食品经营户少跑路。出台了《关于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全县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提速工作实施方案》,将许可承诺时限由法定的20日缩减为10日,确保各类食品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整体大幅提速。

2)执法乱象反映较多,存在选择性执法、以收代罚、人情执法免收免罚、违规向企业收费等情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事权划分与执法办案规定》《产品质量抽样检验暂行规定》《投诉举报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办案工作;二是完善立案和销案备案制度,防止立案不及时和擅自销案情况的发生;三是严格适用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标准,防止和杜绝行政处罚轻重失衡、滥用执法权现象的发生;四是实行案件主办人负责制,案件承办人员对案件的质量永久直接承担责任,实行重大案件跟踪督查制度;五是实行重大案集体审理制度,对处罚金额达一定额度和吊撤销许可的案件,须提请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一经集体讨论通过,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六是对案件进行实时跟踪,法制股建立完整的办案台账并引导、督促办案机构稳步有效完成,力求从立案、告知、处罚决定、到执行都有效跟踪。

(3)民生问题监管不到位,小餐饮无证经营现象普遍存在且一直以来未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及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其依法生产经营水平。2018年,共举办食品经营户培训班9期,组织大型宣传活动2场(次),培训各类食品从业人员1100余人(次)。二是开展“三小”综合治理。印发《临澧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分三个阶段实施。要求在2019年底前,建立小餐饮长效监管机制,取缔无证小餐饮,确保持证小餐饮规范达标。到2018年底,完成对58家小餐饮经营户的规范,食品经营户积极落实相应责任,通过提升自身条件,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三是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示范街创建工作以小餐馆整治为重点示范街,选址为食品经营形式较全、食品经营户相对集中、人流量较大的地段,以此确定县城区人民路、九龙路以及其他乡镇政府所在地主要街道为示范街创建范围。抽调业务精干力量,集中精力下沉到食品经营户,对设备设施布局、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建立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2018年,共下达《监督意见书》46份警示约谈相关责任人4人次。

11.不依法用权的问题

1)少征非税收入。

整改落实情况:巡察组指出2016年少收产品质量检验和计量检定收费,经核实: 2016年3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先后两次就降低2016年度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联合行文,自2016年4月15日起,计量标准考核费降标幅度50%,产品检验检定收费及计量检定费降标幅度30%。从2017年4月1日起,我局依照上级收费文件的规定,停征了产品检验检定费和计量检定收费。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标准执行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

12.机关与中介机构未脱钩的问题

1)机关与中介机构未脱钩。

整改落实情况:消费者委员会、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均属于半官方性质的社会团体,其服务对象为所有消费者或者经营户、个人,全国自上而下均由市场监管部门代管未脱钩。目前,“两会”未纳入脱钩范围,如果上级有脱钩相关要求,我局将立即执行。

2)县消委、县个私协财务管理极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会费收入管理。会费收取执行“三不”原则,不搭车收、不强制收、不超标准收。二是加强会费支出管理,进一步明确财务审核职责分工,加强各类支出凭证、票据的审核把关,确保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会计科目使用正确。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3.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和完善了局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年度谈心交流计划;二是各班子成员使用专门的谈心谈话记录本,并按“一岗双责”要求如实记录谈心谈话内容;三是由人事股负责每月对各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记录本进行检查;四是每月底向县纪委党风廉政办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14.廉政风险防控把握不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注册登记、食品流通监管、公平交易、药品执法大队四个重点岗位围绕质量监管、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行政流程图,规范行政行为,接受监督和评议;二是对全局的行政权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行政权力355项、公共服务事项17项,已于2018年10月20日完成对外发布;三是强化监督约束,筑牢廉政防线。聘请了12名政协委员为我局的民主监督员,重点对我局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进行监督。分乡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主动汇报,开门纳谏,接受监督。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5.履行 “两个责任”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临澧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配套制度》《临澧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落实措施》;二是局党组织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前把专题研究内容告知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并参加党组会议;三是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一把手”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汇报制度,定期开展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检查。

16.资金项目等管理比较混乱的问题

1)工作经费管理有漏洞, 2016-2017年,违规报销差旅费;未开具工会会费收据拨付工会经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实行预算管理。根据年初财务方案,对办公费、培训费等工作经费具体项目进行分解,强化财务监督;二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格公务接待范围,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或来访人员不予接待。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接待费用,单位来客接待一律不安排烟酒;三是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出差审批及报账程序等规定,对不符合报销要求的一律不得报销,对违规报销的费用进行了清退补正;四是改正补开2016年至2017年拨付工会经费收据。

2)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欠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工程项目已严格按照程序进入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规范项目建设、结算等相关程序,杜绝先施工后采购以及无工程监理行为;二是按照政府采购目录的品目和限额规定,对属于采购目录和达到限额的物品已实行集中采购,坚决杜绝未按要求实行政府采购的行为。

3)未按规定注销银行账户。

整改落实情况:在机构合并前,临澧县质量监督检验及计量检定所为质监局的直属事业机构,财务独立核算。在机构合并后,因工作人员疏忽未及时注销。我局于2018年8月13日注销了“临澧县质量监督检验及计量检定所”银行账户。

17. 证照、资料等收入未入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该问题,我局党组进行了认真研究,为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营业执照框架、证照公示牌、商品进销货台账自愿购买、零差价收取费用的规定;三是严格审批把关。对部分企业、个体经营户减免收取的工本费用须有具体明细,经财务股、分管局领导、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销。召开了中层干部会议,进一步重申了关于证照公示牌、进销货台账收费及报销工作纪律。

三、整改产生的效果

   我们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经过认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产生了一定的效果。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通过整改,局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应尽职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行风,各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了组织领导、教育管理和检查考核之责。

(二)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提升。通过巡察整改,召开系统党建工作会议,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完善党建相关制度体系,党建工作的计划性、协调性得到提高。通过完善党建平台建设,规范“三会一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355项行政权力事项和17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制定了行政权力清单,明确了各项行政职权的决策主体、权限、承办股室和实施依据,规范了行政权力流程运行图,并通过电子政务外网进行发布。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行政执法制度,突出抓制度、抓监督、抓预防、抓曝光,把制度订细、人盯紧,建制度、常提醒,公权力纳入了“制度的笼子”,规章制度的正效应正在释放。

(四)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充分体现。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并以身作则为所在支部党员上党课,交流学习心得,分享学习成果;将是否讲规矩守规矩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用够用好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执行好,对采购、招投标、招考、财务等关键岗位的监督不断严格,做到了防范在先、挺纪在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县委巡察办     0736—5808698

     县食药工商质监局 0736—5822964

   邮政信箱:临澧县安福街道安福西路139号

 

 

 

中共临澧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9年3月11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