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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澧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临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3-24 09:35:2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5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司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共7次,其中专题研究整改方案会1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1次、研究整改落实情况会5次,认真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全体中层骨干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进行扎实整改。

二是狠抓任务落实。按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县司法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细化分解,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分板块落实整改工作。明确了总体责任分工,落实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逐项对标对点落实整改工作。

三是重视监督检查。县司法局党组自觉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巡察整改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

局党组书记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清单落实整改工作,其他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把工作、职责、个人思想和行为与整改工作相结合,带头整改、以上率下,抓好分管领域和责任股室存在问题的整改;督促相关人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责任、动真碰硬,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巡察移交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推动高质量工作还存在不足

1. 政治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党组书记和政工室主任已分别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在思想认识上站位不够高,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学习态度不够积极主动,没有把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二是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6日,党组书记已分别对政工室主任和机关党支部书记,开展了提醒谈话;三是按要求规范开展了各项学习教育活动。2024年1月至12月共召开了12次支委会研究党建、党纪学习教育工作,2024年4月至7月共召开5次支部党员大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2024年6月21日,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题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党纪学习教育党课和《学党纪、强党性、正风气、促发展》纪律微党课,2024年1月至12月局机关党支部共开展了12次“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制定了《2024年临澧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司法局机关支部党员管理制度》;五是2024年1月至12月,按要求共开展了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主,其中4月至12月,共开展了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六是2024年1月至12月召开了18次党组会,均按要求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

2. 落实主责主业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分管班子成员已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是面对新形势下分管工作转方式提效能的大趋势,寻找机遇、开拓创新,找准“发力点”和牵住“牛鼻子”还不够积极主动,坚持群众立场不够,服务群众能力不强,面对单位发展中遇到的复杂局面和深层次矛盾,缺乏破解难题的主动作为和有效方法;二是2024年9月,分管领导已对规范性文件管理与合同审查股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人,开展了提醒谈话;三是2024年8月7日、2024年9月25日由分管领导带队,下到新安镇、安福街道、合口镇开展乡镇综合执法改革专题调研,在了解乡镇当前的执法状况、人员和装备配置、待遇保障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思考》调研报告,并拟定了《临澧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供领导决策;四是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临澧县规范入企公务活动十条规定》《临澧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临澧县行政执法文明规范》,并修改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和委托事项清单;五是2024年8月至10月,已分两次组织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通过率达80%以上,为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了人员保障;六是制定了《临澧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临澧县政府合同审查指引》,并在临澧县合同审查微信工作群和临澧县法制工作群中,面向全县各单位发布了送审通知及送审模板,要求各单位及时送审规范性文件及合同,从源头上避免出现年底扎堆送审的情况;七是2024年10月,对全县各单位近两年对外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一次大排查,重点检查规范性文件是否“三统一”,发现2起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表述不够严谨、部分条文没有法律依据,已向文件承办部门提出文件予以废止的建议,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加大对相关部门业务指导,进而提升规范性文件质效,为高质量建设法治临澧提供有力保障。

3. 公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引导。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分管班子成员已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是近些年来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和艰苦奋斗精神有所淡薄,研究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坚持得不够好,工作作风不够深入;二是2024年7月23日,分管领导已对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开展了提醒谈话;三是对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征集法律咨询服务类经营主体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已通过微信工作群进行宣传,积极营造了宣传整治氛围;四是2024年10月15日至17日,已对全县3家律师事务所和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自清自查,同时联合县市监局对全县3家法律咨询公司开展了1次执法检查,整治后各法律咨询公司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做到管理有制度可循,并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制定了对律所、法律咨询公司的监管措施,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实施日常监管。

4. 意识形态、国安、保密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夯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分管班子成员已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觉悟不高,以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感不强,存在拼搏进取意识有所弱化、安于现状的倾向,缺乏勇于直面问题、大胆解决问题的担当作为;二是2024年9月5日、9月13日,分管领导已分别对国安兼保密专干和宣传专干,开展了提醒谈话;三是制定了《临澧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4年临澧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临澧县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临澧县司法局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2024年度工作计划》和《临澧县司法局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四是截至2024年12月,共添置了8台信创(国产计算机),完成了年度国产计算机替代任务;五是按要求落实每半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已分别召开了上半年、下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会,党组书记做了总结发言,强调要加强理论建设,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筑牢司法行政安全稳定底线;六是2024年3月18日、4月24日、9月19日,局党组共召开3次国家安全风险隐患研判会,党组书记在党组成员中心发言的基础上,强调局全体成员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绷紧思想之弦,树牢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七是2024年8月至12月,共召开3次党组会和3次干部例会学习国安、保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并展开讨论,并在干部例会上予以传达。

(二)反馈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扎实,日常管理还存在不足

5. 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党组书记和相关班子成员,已分别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工作督导不够严、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够,日常工作中,没有把“严”的基调渗透到细枝末梢,过分信任缺少监督,真管真严的勇气不足,常抓常严的韧劲不足,从严从实的力度不足;二是2024年7月至9月,党组书记已分别对各班子成员开展了3次提醒谈话和3次“两同时”谈话,2024年9月5日分管领导已对纪检专干,开展了提醒谈话;三是建立了《临澧县司法局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话的范围、主要方式、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好廉政谈话制度;四是2024年第三季度,各班子成员,已与分管的股(室)负责人、一般干部职工,各开展了1次“两同时”谈话;五是已制定了《县司法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与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为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建立思想政治保障;六是2024年8月,已通过干部例会与局微信工作群强调上班纪律,并于8月至12月底对机关干部职工考勤打卡情况进行了5次统计,同时又对司法所干部上班纪律情况进行了3次不定期抽查,结果汇总后予以通报;七是已参照岗位责任制与《司法所工作考评办法》,编制了机关、司法所干部职工百分制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2024年12月,由局机关各综合股室对股室、司法所年度运行情况进行内部预评分,结合分管领导和同事互评,评选出了4个优秀股室和3个优秀司法所。

6. 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分管班子成员已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在敢于担当作为上不够坚决,制度执行上不够到位;二是2024年8月至9月,各分管领导已分别对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兼工会专干、装备财务保障股负责人、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股长以及三位司法所长,开展了提醒谈话;三是2024年8月,已严格按照机关工会管理制度要求,补充完善了缺失的干部参加工会活动签到册原始资料,确保了账实相符;四是2024年以来,严格执行湘工发﹝2018﹞20号《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之规定,规范了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及审签程序,严格层层审核,杜绝出现大额现金报销费用的情况;五是2024年8月5日至8月9日,已对2021年至2023年局机关采购的办公用品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清自查,未发现经费支出不合规的问题;六是2024年10月已按要求扣回2021年至2022年老干部大病医疗个人救助部分;七是基层司法所工作经费已纳入局机关统一管理,各项支出视同局机关各股室,实行申报审批制度。

(三)反馈问题: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有差距,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7. 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党组书记和相关班子成员已分别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是思想认识不够,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意识还需要持续强化,“老好人”的思想仍然还存在;二是2024年8月19日、9月5日、分管领导已分别对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和纪检专干,开展了提醒谈话;三是已重新修订并完善了《司法局“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24年8月2日局党组会上由政工室主任予以领学,明确了“一把手”末位表态的形式、范围和程序,5000元以上经费支出一律提交党组会研究,确保以后的党组会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四是2024年1月至12月,召开的党组会均严格落实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五是2024年8月26日,已对第二季度法律援助案件补贴预发明细予以上会研究,确保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经费管理程序合规合法;六是已建立意见征集与反馈机制,在召开党组会之前,已按要求先向各班子成员征集了讨论的议题,办公室进行整理后发给各班子成员预先对议题作准备,确保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问题,能进行充分讨论,做出科学决策;七是2024年1月至12月,每次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均已主动邀请派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参加,对局机关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全方位监督。

8. 党建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分管班子成员已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在自身党性修养上不够严格,平时多专注于日常工作,放松了对党性的锻炼和修养;二是2024年9月13日,分管领导已对党建专干,开展了提醒谈话;三是2024年6月13日,已由局机关支部党员负责具体的党务工作;四是建立了《局机关党建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增强了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五是2024年1月至12月,已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连续开展了12次“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因地制宜精心设置活动主题,突出了政治教育、服务群众作用的发挥;六是2024年6月和11月,局机关党支部共组织在职党员2次下到县安福街道金宝路社区开展活动。

(四)反馈问题:上轮巡察整改问题有所反弹

9. 机关食堂财务核算管理欠规范问题存在反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党组书记和相关班子成员,已分别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是思想认识不够,没有站在党的事业高度去谋划去推动各项工作;二是2024年9月6日,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已分别对政工室主任和食堂后勤保障工作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三是完善了《食堂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了菜品质量,增强了局机关形象和干部职工归属感‌;四是建立了规范的局机关食堂财务账目,增加了食堂管理的透明度,确保食堂运营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五是已实行人员分工负责、定点送菜制。由专人负责食堂管理,通知商家每天早晨送菜至门卫,门卫负责称重并接收,确认菜品的数量和质量,然后交由厨师再次称重并签收。每日菜单按月呈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10. 公务用车登记管理欠规范问题存在反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分管班子成员已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是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在敢于担当作为上不够坚决,思维固化;二是2024年9月13日,分管领导已对直接责任人,开展了提醒谈话;三是修订并完善了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通过透明化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违规使用公车现象,有效提升清廉机关建设水平;四是已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公车使用备案登记情况,建好公务用车管理台账,重新合理设置派车单表格,增设车牌号、油耗值栏。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 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切实以整改要求对标工作,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以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

2. 充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敬畏之心,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着力解决管理上的宽、软问题。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抓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倾听群众呼声,落实民主集中制。

3.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领域和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以机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来持续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严肃问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照镜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4. 推动单位事业稳中向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司法行政日常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各方面工作。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激励党员干部模范带头、率先垂范作出更大贡献,为临澧县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5555502;电子邮箱3347070096@qq.com。

                    中共临澧县司法局党组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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