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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临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3-24 09:09:1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5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0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交警大队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大队一项最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大队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大队长任组长的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严格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落实,切实加强统筹调度和督促指导,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党组书记、大队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带好头、做表率,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力促通过巡察整改工作,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正风肃纪,着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形象良好、忠诚为民的交警队伍。

截止2024年12月底,巡察反馈的1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未完成整改1个;巡察移交的9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巡察移交的3件信访件,已办结3件。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履职尽责还有不足

1. 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⑴10月18日,组织召开全体民辅警大会,邀请县委党校老师专题授课,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⑵根据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细化每月学习方案并提前通知,各班子成员每月轮流开展理论辅导并专题授课,紧密结合公安交管工作交流心得体会,并作了专题研讨发言。各支部均按照“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做到了党员人人上台讲微党课。⑶7月20日,大队政工室对相关中队下发了《关于整改交警网校学习存在问题的通知》,杜绝了“替代”学习情况的发生。⑷自5月份以来,主动深入辖区玉峰磁电科技有限公司、广飞建材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和企业负责人面对面沟通交流,了解生产经营等情况,尽力为企业纾困解难。⑸每周梳理近期本行业本领域相关重点指示精神,在例会上及时进行学习传达。⑹按照大队“每月一学”计划安排,以训练为抓手,以实战为导向,8月21日组织开展了应急处突指挥通信拉动演练,9月19日至20日开展公务用枪实弹射击打靶训练考核、基本体能考核。⑺7月26日,大队主要负责人就队伍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对各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⑻7月22日,在大队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分管领导进行了检视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思想上认识不到位,放松了对理论学习的要求和标准。

2. 落实上级部署存在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⑴近年来大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5月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1月19日,印发了《实施<公安机关优化道路交通管理执法服务十项措施>工作方案(建议稿)》的通知,并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确保全体民辅警能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落脚于执法实践。⑵2月29日大队印发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每周开展为期两天的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并结合“减量控大”行动定期调度。全年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3125起,整治效果显著。⑶在临澧融媒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对“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利用县城区红绿灯路口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时刻提醒群众遵守交规,守法出行。深入学校、农村、社区等开展系列宣教活动60余场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⑷7月26日,大队主要负责人就上级工作落实部署方面对各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⑸7月22日,在大队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分管领导进行了检视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工作推进过程中担当精神不够,有些任务只求平稳,存在疲于应付现象。

(二)反馈问题:落实“两个责任”有欠缺,管党治警还需进一步加力

3. 履行主体责任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⑴针对G353线新安至合口路段问题,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积极会同属地乡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治理道路安全隐患15处。增设交通安全设施,综合治理各平交路口和中央隔离带缺口10处,增设测速设备2套,车速提示牌4块,警示牌和爆闪灯9套,完善交通标志32块,标线12处。道路中央隔离设施5.1公里,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1套,全线路段车辆限定时速下调,有效降低了安全风险。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深入合口镇黄陵村社区等开展主题宣讲活动9次,沿线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⑵加强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全年共开展集中整治行动162次,查处酒驾醉驾765起。目前,“减量控大”工作在全市居中游水平。⑶7月26日,大队主要负责人就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对各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⑷7月22日,在大队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分管领导进行了检视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主观上存在以制度机制规避责任风险的思想,习惯于大队之前工作开展的传统做法。

4. 纪律警示教育效果不够明显。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⑴结合岗位实际,梳理廉洁风险点,研判廉洁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在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开展了廉政谈话,警醒全体民辅警严守纪律规矩。⑵6月28日,在林伯渠故居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活动,组织全体民辅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正风肃纪》。⑶大队警务督查中队对每月考勤打卡情况进行了登记考核,不定期对警容风纪进行督查,全年下发督查通报4期。⑷7月26日,大队主要负责人就纪律警示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对各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⑸7月22日,在大队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分管领导进行了检视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对警示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进行打卡式学习,弱化了警示教育的实际效果。

5. 执法工作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⑴10月18日,开展法制业务培训,邀请资深法律工作者专题授课,进一步增强了民辅警法律素养。⑵对指挥中心人员岗位安排进行细化,由指挥中心主任负责非现场执法审核工作,2名民警负责非现场执法初筛和录入工作,严格监督辅警非现场执法初筛、初核等工作,近年来未发现违纪违规的情况。⑶对搅拌车违法信息错误录入的问题,后续与车辆驾驶员进行沟通,取得了当事人的谅解。⑷关于积案处理的问题,系根据市交警支队通知对2010年至2020年以来适用一般程序未裁决的交通违法案件进行裁决,因电话通知当事人后其表示不来处理,后报告市交警支队后直接裁决。⑸对误将大型汽车录入为小型汽车的问题,已呈报市交警支队对车辆类型录入错误问题进行修改,并取得当事人谅解。⑹7月26日,大队主要负责人就执法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对各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8月5日、9月10日,各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中队民辅警开展了谈心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⑺7月22日,在大队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分管领导进行了检视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工作作风不够严谨,没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日常工作中的监督有所放松。

(三)反馈问题:群众观念树的不牢,服务意识还有待提高

6. 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的不牢。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⑴2023年1月,大队驾管所进行了自查自纠,从提升综合素养、优化服务举措等方面制定了整改措施,对时任驾管所所长进行谈话提醒并轮岗调整。⑵关于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县监察委员会于2024年10月对责任民警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1月4日上午,在大队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宣布了处罚决定。⑶在大队车管所警务公开栏公示了投诉举报电话,临澧考场公示了省市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⑷对处理群众举报不上心的问题,发生该事件后各中队进一步加强了值班备勤和巡逻管控力度,确保能及时查处纠正违法。⑸7月26日,大队主要负责人就服务意识树的不牢的问题对各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8月5日、9月10日,各分管领导对时任驾管所所长、相关责任中队中队长分别开展了谈心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⑹7月22日,在大队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分管领导进行了检视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有所欠缺。

7. 工会经费支出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⑴针对活动支出无发票的问题,经报批,将此笔费用由行政经费划拨至工会账户。⑵2022年度“三八妇女节”活动无方案的问题,已完善了相关凭证。⑶2024年11月,已将春游活动超标准报销费用上交县财政资金专户。⑷7月26日,大队主要负责人就工会经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8月12日、9月10日,各分管领导对工会工作人员、财务装备股工作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⑸7月22日,在大队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分管领导进行了检视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工作不够严谨细致,审核把关不严。

8. 财务管理存在风险漏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手人签字和费用审批程序,经过整改2024年度均已规范。⑵对列支多次宣传费用已核实,系中队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整治宣传车费用,明细表已补充完善。⑶建立了物资发放和领用台账,详细登记领用时间、领用物资类型以及领用人,每月进行了统计和评估,确保了物资领用和使用途径有据可查。⑷2024年10月,责任辅警已将重复报销的费用上交县财政资金账户。⑸7月26日,大队主要负责人就财务管理存在风险的问题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8月12日,分管领导对财务装备股工作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⑹7月22日,在大队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分管领导进行了检视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思想上有所松懈,细节把控不严格。

(四)反馈问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有欠缺,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9. 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⑴10月18日,组织召开全体民辅警大会,开展党建业务知识培训。⑵大队澧北、澧南两个支部已将2021至2022年党员星级评定结果补充公示,并将相关资料上交政工室。⑶大队澧南支部召开支委会,对支委职责进行重新分工,支部党建工作信息上传、资料整理等均由本支部党员完成。10月底,以各支部为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目前不存在非党员参与党务活动的情况。⑷7月26日,大队主要负责人就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9月10日,大队主要负责人对澧北支部书记、澧南支部书记开展了谈心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⑸7月22日,在大队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大队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检视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对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的要求有所降低。

10. 落实党组会议制度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⑴2024年9月,召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制度整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组监督,对纪检组因事不能参加的予以情况说明。⑵7月22日,在大队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大队主要负责人、各分管领导进行了检视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在思想上,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有所弱化。⑶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8月26日,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主任进行谈话提醒,今后将进一步规范记录。

11. 队伍建设亟待改善。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⑴根据政法机关干部交流有关规定,派出所长等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应当交流。参照此规定,交警大队中队长视同派出所长任职,我队所有执法中队长均于2020年7月进行岗位调整,至今未满5年,因此中队长调整未到期。⑵目前正值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综合考虑改革因素,加上警力不足,对个别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的民警暂时不作调整,拟在公安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后同步调整。⑶7月22日,在大队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大队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检视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满足于完成任务和求稳心态,缺乏开拓创新的勇气。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切实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各项制度的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紧密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活动,牢固树立抓落实、要结果、看效果的鲜明导向,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

(三)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对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努力营造一个高效廉洁,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切实推动公安交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822727;电子邮箱:2196438257@qq.com。

中共临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组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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