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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影响我的子女吗?

来源:清廉常德网 发布时间:2022-05-10 10:55:22 浏览次数: 【字体:

“余书记,你们对我立案会影响我的子女吗?”

3月15日上午,临澧县望城街道杨岗社区党员江某接到街道纪工委送达的立案决定书,一脸担心地问我。

2021年6月,江某因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被交警查获,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底,江某酒驾问题线索转到了望城街道纪工委。

“既然你这么担心子女因为你受到影响,为什么还要酒后驾驶呢?”我反问他。

“余书记,那天晚上我确实喝了二两白酒,但是我休息了快两个小时后才骑摩托车回家的,当时以为酒醒得差不多了,没想到骑摩托车也会被查……”江某情绪有点低落。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你作为党员,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我……”江某摸了把脸,低下了头。

“不过在这里我要说明的是,你的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对你进行的是行政处罚,对你子女日后的工作是没有影响的,你可以放心。但是你要记住,如果是醉酒驾驶机动车,那就是触犯了刑法,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属于危险驾驶罪。受到开除党籍、刑事处罚等处理后,对子女参军入伍等的政审会有一定的影响。”

“那就好,那就好,这次不会影响到我的孩子。”江某说,“我作为一名党员、退役军人,犯了本不该犯的错误,愧对党和部队的培养、群众的信赖。余书记,我深刻检讨!”

在和江某接触之前,我到他所在的社区了解过情况,江某为人淳朴正直,热心帮助邻里,在这次立案谈话中态度也端正,明显感觉他在思想上也受到了警醒。

“酒驾不仅害人也害己,希望你今后摆正心态,引以为戒。一看你就是个好父亲,你也要为你的孩子做个好榜样呀!”

【执纪者说】

和江某的谈话结束后,我思考了很多。江某的酒驾案折射出的是农村党员普遍存在的纪律意识、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问题。近两年,在我们街道辖区内也相继发生普通党员酒驾违纪问题,其中,有3起是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被交警查获的,当我们和他们交流时,他们都表示不知道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也属于是酒驾。

由此看来,街道纪工委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监督任重道远。一些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在组织生活、党员活动中,认为酒驾是个人生活的小事小节,重视不够,提醒不够,要求不严。特别是有一些农村党员觉得没有担任职务,只是一个普通党员,从而放松了自我要求,逐渐忘记了党员身份。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作为街道纪工委书记,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重加强对基层党员的廉政教育和日常监督,以案释纪,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将党纪法规真正刻在心里,践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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