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刻木山乡:被毁林地重披“绿装”
“看到被毁的林地恢复原样,重新披上绿装,觉得之前的辛勤付出,没有白费,值!”12月2日,临澧县刻木山乡纪委书记马婷再次来到桃树村团9组一处山地上,看到反馈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感到十分满意。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5月17日,刻木山乡纪委会同乡林业站干部一道,在桃树村进行执纪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村团9组陡坡湾山地上植被被毁坏。
经了解得知,该组一村民为了修建网络直播带货农庄,于3月20日,擅自动用挖机清除了自家房屋旁边林地上的植被。作为村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负责人小林,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乡纪委立即着手办理此案。对小林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其失职行为,导致的不良影响。同时,向当事人现场普法,介绍省国土监测卫星拍到的林地被毁坏情况。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及时改正,栽植了柚子、脐橙等果树。县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此,下达了《不予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作为分管自然资源、纪检等工作的村党总支副书记的小林,通过诫勉谈话,对自己失责造成的负面影响深感懊悔,积极督促当事人将该处植被恢复,重新披上绿装。并承诺:今后一定守土尽责,守土负责,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乡纪委书记马婷态度坚定,表示:紧盯目标,强化措施,以不变的方向,不减的力度,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以“我管”促“都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护航刻木绿水青山,将刻木山乡打造成宜居宜业的和美之乡,特色水果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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